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员能够掌握房地产置业必备的专业知识,房地产开发销售专业法律知识和房地产置业相关法规政策;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成为懂法律、精专业、会经营的复合性管理人才;使从事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检验、工程监理的人员能够运用法律法规及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合理合法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减少房地产开发(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房地产置业咨询师”从业资格证书,为业主提供购房咨询、合同签订、收房验房等全过程的置业咨询服务。
二.培训对象
从事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行业的管理人员;房产中介的营销人员、建筑行业的工程监理及管理人员、欲从事房地产置业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房地产置业咨询师(高级)
1.具有相当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工作三年以上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2.具有相当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项目经理)、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房地产置业咨询师(中级)
1.具有相当于中等专业以上学历,从事房产销售(中介)工作一年以上的营销人员;
2.具有相当于中等专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行业质检员、施工员、监理员等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三)具有相当学历,欲从事房地产置业相关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具体情况申报相应级别。
三.培训内容
一)公共法律基础课
1.思想道德
2.综合法律知识概论
3.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4.法律文书写作
二)专业课
1.房地产开发销售基础法律知识
2.商品房的交付与质量检测
3.与房地产置业相关金融知识
4.房地产置业相关法律知识
三) 案例
置业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案例
四.考核要求
1.采用理论考试及论文相结合考核方式,理论考核成绩按百
2.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
五.授课教师
1.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司法工作者,相当于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职称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
2.经过师资培训,取得本项目师资培训证书,具副高职以上职称(或高级工程师、高级讲师、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的教师或高级管理人员。
六.证书颁发
通过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房地产置业咨询师”从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方式及地点
学员持学历证书原(复)印件、职业证书原(复)印件、两张标准证件照片及培训费, 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报名。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中街405号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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