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职业资格“企业培训师” 试点培训的通知
【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就业准入制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 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相关职业的唯一通行证。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培训对象】 中高层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培训主管、各级教师和准备从事培训教育的人员
【课程内容】
如何制定培训总体规划;如何开发培训项目、课程和教材;如何评价培训项目和和教师资格,如何进行岗位职务描述和人员素质测评;讲授现代的培训技术与手段,提高教学组织与实施的管理水平。
【培训特点】
主题讲解、案例分析、演讲和拓展训练,突出操作性和实用性
【培训师资】
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师师资亲自执教
【证 书】
通过考核可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条件】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要求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十年以上;大专学历,工作八年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六年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工作2年以上。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中专或高中学历,从事本职工作满8年;2、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满3年;3、大学本科学历,一年实习期满。
【收费标准】
企业培训师 培训费:2480元/人;助理企业培训师培训费1480/人(含报名、培训、鉴定、考试、证书费)
【开课时间】
06年10月15日(双休日上课)
【超值收获】
高品质、高视角、多资源、颁证特点、超值服务、包装推广
【报名须知】
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工作业绩证明,2张2寸照片,2张1寸照片。
【报名地址】 西城区西内大街冠英园西区6号楼一层110室
【乘车路线】 44、387、743、702、21、地铁、运通104、111、107、105西直门站下车 北京宏途锦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培训师项目部 ——中国商业联合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北京地区商业系统内独家培训企业培训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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